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青理工校发[2021]61号)文件精神,制定2022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8日。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一)教学院(部)(12个)
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
(二)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9个)
1.第一组(8个):纪委、党政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离退休工作处。
2.第二组(10个):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成果转化办公室)、人文社科处、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合作发展处(服务地方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
3.第三组(11个):财务处、审计处、安全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档案馆、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三、工作步骤
(一)二级单位自评
各二级单位对照《目标管理任务书》《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二级单位各一级指标规定的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全面梳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与亮点,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要客观、真实的进行自我评估,填报《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精炼,数据真实准确。各二级单位于11月30日前,提报纸质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ubiaokh@163.com。
教学院部自评报告需包含党建工作、本科人才培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自评报告需包含党建工作、重点工作、管理创新和特色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二)学校评价
1.二级单位材料公示
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于12月5~7日公示各二级单位《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公示3个工作日。
2.各考核部门进行考核评分
(1)教学院部考核
按照《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核指标,主责牵头部门负责对各教学院(部)提交的《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内容进行核实和必要沟通,根据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最终考核评分,并确定各项一级指标的任务完成率。
(2)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考核
经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考核打分过程采取规避制,实名交叉打分。按照青理工校发[2021]61号文件规定的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考核分组,依据各部门提交的《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负责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目标任务的考核。
组 长:李长河
第一组成员:冯英豪 钱均 郭建锋 王维 陈伟 董典同 苏伟 王国庆
负责考核第二组和第三组所有二级单位的考核打分。
第二组成员:王雄 焦红良 马鸿洋 岳丽宏 苗吉军 张鹏 郭印 周红燕 鞠志强 李俊
负责第一组和第三组所有二级单位的考核打分。
第三组成员:孙海涛 李思忠 王良忠 宋玲 吕鹏 刘盛东 梁平 乐国林 董建莉 邱菊 王乐生
负责第一组和第二组所有二级单位的考核打分。
各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各单位考核一级指标实名打分,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核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为该一级指标最终得分。
3.考核分工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部门 |
1 |
党建工作(41个教学院(部)、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 |
组织部 |
2 |
本科人才培养 |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处 |
3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 |
4 |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
5 |
人才队伍建设 |
人事处 |
6 |
学科建设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7 |
重点工作、管理创新和特色(29个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 |
考核工作小组 |
8 |
梳理二级单位考核约束性条件:减分项、不得确定为优秀事项、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事项情况 |
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安管处、宣传部、纪委、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工会、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9 |
民主评议(41个教学院(部)、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 |
组织部、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 |
10 |
梳理二级单位2022年度关键业绩核增和核减情况 |
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部、统战部、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
4.考核结果汇总
12月19日前,请相关单位完成如下事项,纸质版材料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mubiaokh@163.com。
(1)各考核部门提交《打分表》(附件2);
(2)如二级单位存在减分项、不得确定为优秀事项、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事项的情况,请有关部门如实提报;
(3)青理工校发[2021]6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对在学校年度发展中做出特别重大贡献,大幅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二级单位,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学校研究批准后可确定为优秀等级。如二级单位有意依据此条款进行确认,需向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单独提供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
(4)请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青理工校发[2021]61号文件中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标准,精准梳理各二级单位关键业绩核增或核减数量,依据正式文件公布时间填报《关键业绩统计表》。(附件3)
5.民主评议
学校组织召开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述职汇报会(12月22日),对各二级单位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校领导评议和交叉互评。各单位述职采用PPT方式汇报,汇报时间8分钟。 各单位需对照与学校签订的《目标管理任务书》,逐项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包含的量化指标内容,必须逐一汇报,对于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拟采取的措施要进行说明。
(三)学校审定
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考核初步意见,对二级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考核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公布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各二级单位年终绩效核拨、干部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个人考核优秀比例的分配等密切相关,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运用考核结果。本阶段根据学校具体工作进度情况进行安排。
四、考核纪律
在二级单位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请托”“打招呼”等违规现象,可向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反应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查实,学校研究后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人员、二级单位不得评优、降低考核等级等处罚。
联系人:韩彦稳 杨宁 联系电话:85071985 85071323
邮箱:mubiaokh@163.com
附件:1.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2.打分表
3.关键业绩统计表
4.汇报PPT模板(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参考)
5.汇报PPT模板(教学院部参考)
6.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