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和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根据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培训会议精神,就我校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各数据填报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意义,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的填报工作中,充分认识到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坚决防范统计造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相关部门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性。强化统计人员培训,确保统计人员吃透统计报表各项指标内容和要求,熟练掌握统计报表填报。
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各相关部门明确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2020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范和政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021年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意见》(附件1),请各填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填报人认真细致统计,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对本部门报出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加强统计台帐的建立
各相关部门务必建立好统计台帐,做到每一个数据有据可查,建立健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归档制度。学生、师资、资产等方面数据本身具有数据库的,可以整理出原始数据以电子版形式保存归档,其余数据台账应以纸质形式保存归档,用以备查。
四、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理顺数据间逻辑关系
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各项统计指标内涵,理顺数据间逻辑关系,认真填报,注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数据间的校验关系。
请各填报部门于10月22日17:00前提交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数据与2020年统计报表出入5%以上的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