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院部、各单位、临沂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科院转发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申报
1.本次各单位组织申报不限制数量。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3)和匿名活页(附件4)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6)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fzghc@qtech.edu.cn(邮件主题为:全规课题+申报人姓名)。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3份,3月22日送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101。
二、省级遴选
1.材料报省教科院后,将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进行省级评审。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推荐至国家的申报书给予网络或者现场指导,时间为3月27-28日。
3.考虑疫情,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单位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三、上报全规办
4月7日前,省级评审通过的申报人根据《公告》要求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规定时间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其他
1.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3.未尽事宜联系发展规划处王老师(71983)。
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14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3.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
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
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6.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