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青理工校发〔2018〕28号)、《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青理工校发〔2019〕7号)、《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青理工校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签订了《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的39个二级单位。
二、考核内容
按照《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考核指标,结合《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三、考核依据
(一)《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二)《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办法(试行)》
(三)《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四、考核程序
(一)二级单位自评
根据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任务书》中规定的主要量化指标,结合《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形成二级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自评报告》(附件1),梳理相应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填写《2019年目标考核评分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分表》。
1. 撰写自评报告
各二级单位《自评报告》要客观、真实,严格按照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如实描述自评得分依据,同时填写《评分表》。
2.梳理佐证材料
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各二级单位留存,以备考核部门核实。
3.特殊说明
科研工作一级指标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按照自然科学类一级指标考核的学院为: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理学院。其它教学院部的科研工作按照人文社科类一级指标考核。
4.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评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发展规划处。教学院部要求党、政负责人对《自评报告》和《评分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党政机关和教辅部门要求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校评价
1.材料公示
学校对39个二级单位《自评报告》进行公示;各二级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2.各考核部门进行考核评分
各考核部门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评分表》内容进行核实和必要沟通,并根据二级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形成最终的考核评分。
3.考核结果汇总
各考核部门于12月27日前完成评分工作,牵头考核部门将各二级单位的考核评分汇总至发展规划处。
4. 特殊说明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结果及使用”中规定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7个项目,各考核部门、保卫处、财务处、审计处和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进行梳理,并于12月27日前提报发展规划处。不存在规定的7个项目现象也需提报进行说明。
(三)学校审定
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考核初步意见,对二级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后公布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运用考核结果。本阶段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工作是推进落实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活和提升学校内生动力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认识、充分理解和配合,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学校首次目标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二)客观公正、责任到位。各考核职能部门审查要精准,确保各项定量指标数据无差错、无争议。各二级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对待考核,如实书写《自评报告》和《评分表》,并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对在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有违纪行为等情况的,学校将严肃查处。
(三)全力以赴,提高效率。时间紧、任务重、关注高,各二级单位务必集中力量,做好统筹和协调,确保工作高效、及时。各考核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学院就考核问题的解释、指导和沟通。
考核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5071089
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85071985
邮箱:mubiaokh@163.com
地点:市北区科技楼1101房间
青岛理工大学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1.自评报告模板
2.2019年目标考核评分表
3. 2019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4.考核依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