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院(部)、临沂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教育强国建设,切实满足学校发展需求,大力开展有规划、有组织的高等教育研究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在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选题,围绕问题提炼、相关经验、建议对策等开展有针对性地研究。
二、申报条件
1.课题团队成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两个确立”,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等不良言行。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3.课题组列入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项目立项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团队成员,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请于课题中期提出申请。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立项原则
项目采取统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立项。
四、经费资助
1.申请人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鼓励二级部门配套研究经费。
2.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调研差旅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材料打印费
(2)成果发表版面费
(3)文献资料、计算机耗材等购置费
(4)专家评审费
(5)其他相关费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课题,将被取消立项资格,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1)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
(2)未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
(3)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课题
(4)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课题
(5)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课题
(6)负责人离开学校六个月以上的课题
(7)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课题
五、完成时限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不能按期完成的,提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延期结项,最多可以申请延迟1年。
六、结项要求
1.课题结项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研究报告获主要校领导肯定性批示;研究成果被学校采纳;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层次期刊论文1篇;出版著作1部。对于研究成果获得主要校领导批示并被学校采纳的,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学校将持续资助。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对无故未完成任务的负责人,视情况取消其1—3年的申报资格。
七、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人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2),提交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并将立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教研究室(综合楼7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yj@qut.edu.cn。个人提报材料不予以受理。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额度,经公示后立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英华 联系邮箱:gjyj@qut.edu.cn
联系电话:0532-85071618
办公室地址: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705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度高教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