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