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高基报表统计工作的部署安排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和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根据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培训会议精神,就我校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各数据填报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意义,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的填报工作中,充分认识到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坚决防范统计造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相关部门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性。强化统计人员培训,确保统计人员吃透统计报表各项指标内容和要求,熟练掌握统计报表填报。
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各相关部门明确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去年中央组建10个专家组,分赴10个省份开展实地数据质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的已经一律给予严肃处理。今明两年中央将继续随机抽查,全面覆盖所有省份,用3年时间核查全国高校数据质量。所以各填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填报人认真细致统计,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对本部门报出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加强统计台帐的建立
各相关部门务必建立好统计台帐,做到每一个数据有据可查,建立健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归档制度。
四、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理顺数据间逻辑关系
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附件《高等教育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准确理解各项统计指标内涵,理顺数据间逻辑关系,认真填报,注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数据间的校验关系。
请各填报部门于10月23日17:00前提交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数据与2017年统计报表出入5%-10%的做出书面说明,出入10%以上的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
附件1:教育部第44号令《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附件2:高等教育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