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校2019-2021年上级教育专项项目库的通知

各责任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涵式建设,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谋划学校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建立我校2019-2021年上级教育专项项目库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责任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类别项目库,要紧密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统筹当前与长远,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资源的共享性及利用率,杜绝闲置浪费,确保一旦落实专项资金,可立即组织实施。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责任部门组织论证后,纳入各类别项目库。

2.项目单项预算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能跨年度。入库项目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科学排序,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支出事项和金额。

3.学校在申报上级教育专项时从入库项目中遴选,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二、项目分类

1.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责任部门:教务处;

2.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类项目——责任部门:科技处;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责任部门:后勤处、图书馆、档案馆、保卫处等;

4.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责任部门:人事处。

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立工作,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充分论证,项目实行责任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 鼓励交叉性学科联合申报建设项目,实现资源共享,但必须明确责任人。

3.入库项目按附件格式编报项目建设申报书及设备购置计划表、绩效目标申报表, 责任部门填报入库项目排序表。

4. 七月六日前各责任部门进行充分论证、排序后形成各自相关类别项目库,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牛景轶             联系电话:85071619  

邮箱:niujingyi1978@163.com

附件:

附件1.省级教育专项申请书

  附件2.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入库项目排序表

                                                   

发展规划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