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我校2018-2020年省级教育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责任部门: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鲁财预﹝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编报我校2018-2020年省级教育专项预算规划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的项目,要紧密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及学院发展规划,按照“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统筹当前与长远,充分考虑编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资源的共享性及利用率,杜绝闲置浪费,保证编报质量,确保一旦落实专项资金,可立即组织实施。
2.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责任部门组织论证后,纳入各类别已建项目库,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基础上递增2020年规划建设项目。项目单项预算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能跨年度。入库项目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科学排序,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支出事项和金额。各类项目库需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3.按照上级要求,学校从入库项目中遴选,编制2018~2020年省级教育专项预算规划,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次申报建设项目严控新建信息化项目和设施维修项目。
二、项目分类
1.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责任部门:教务处;
2.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类项目——责任部门:学科办;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责任部门:后勤处、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保卫处等;
4.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责任部门:人事处。
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专项申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充分论证,项目实行责任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各项目在填报购置设备的同时要统筹考虑水电暖改造等环境配套设施;
3.对拟购设备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询价,保证预算的可靠性;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预算,提高采购执行效率。
4.鼓励交叉性学科联合申报建设项目,实现资源共享,但必须明确责任人;
5.按附件格式编报项目建设申报书及设备购置计划表,凡须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工程等,清单内容必须完整,符合政采要求。
6.省财政厅通知中特别强调了要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实施绩效综合评价,因此必须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指标须认真填写,作为项目申报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7.九月十日前,各责任部门根据项目类别组织编报各年度拟建设项目和概算,进行充分论证、排序后形成各自相关类别项目库,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8.九月十二日前,按照省财政厅项目申报要求,各责任部门根据经费预算数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确定拟上报项目,经各分管校长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发展规划处。
9.九月十五日前,发展规划处将各责任部门上报项目汇总,形成学校上级专项建设规划申报书,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财务处将申报材料上报省财政厅。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牛景轶 联系电话:85071619
邮箱:niujingyi1978@163.com
附件:
1. 省级教育专项申请书.doc
2. 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表.xls
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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