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控制数”的通知》要求,发展规划处会同相关责任部门依据学校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确定上报项目,经第2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报第27次党委常委会同意已按时上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校长办公会要求:责任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督,实施项目化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发展规划处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建设督办任务清单,强化过程监管和建设进度督办,纳入学校工作督办。
为全面贯彻校长办公会精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项目负责人针对每个项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建设实施方案要目标具体、路径清晰、可考核、可评估、可问责,建设过程每一环节明确时间节点,确保项目资金能精确滴灌,达到预期效益。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可以参照附件4(项目负责人可修订各绩效指标)。各项目必须于11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进货及付款工作,如因特殊情况至少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跨年度。
2、发展规划处拟定于第二周组织政府采购前的设备论证,各项目负责人需填报附件2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表,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采购设备明细和参数,对拟购设备进行充分的市场询价,保证预算的可靠性,在填报购置设备的同时要统筹考虑水电暖改造等环境配套设施。填报附件2具体要求请参看附加3《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编制注意事项》(具体事项可详询国资处)。
项目拟购设备主要用于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无关的办公设备不予考虑。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拟购设备应主要面向全校大学生公共基础课,项目建设地点应以嘉陵江路校区为主,适当兼顾市北校区,责任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须认真落实设备安装场地。
请各责任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附加1和附件2,并于9月1日前审核无误后报发展规划处。
附件1:建设实施方案书.doc
附件2: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3: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编制注意事项.doc
附件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发展规划处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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