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4〕2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规定,审核评估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分级负责。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0日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