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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二级单位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评价、进一步推进各教学院(部)、党政职能部门、教辅机构本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学校决定开展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1.各二级单位自查:9月9日-23日,各二级单位分别对照2021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逐项进行自查,填报《自查表》(附件1),梳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或取得的成效,量化指标任务的数据统计截至8月31日,查找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各类制约因素和主客观原因,反馈任务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目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2020年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附件2)中的分工,对涉及到的党政职能部门,同时需对整改任务进展(或完成)、取得成效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字数1000字以内)。

2.考核主责牵头部门进行督查:9月24-30日,各考核主责牵头部门根据二级单位提报的《自查表》(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将各教学院(部)的《自查表》,集中发送给各主责牵头部门),做好过程监控和量化数据的采集与分析,负责督促相关二级单位完成相应考核指标的全年目标任务,并反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指标任务进度差距较大的单位,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

二、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自查时要秉承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梳理总结,如实反映本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自查表》、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70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ubiaokh@163.com

联系人:韩彦稳    杨宁   电话:85071985   85071323

 

附件:1.自查表

2.2020年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办公室

 2021.9.8